【黃金存摺】最早是中央信託局於1997年首先推出,2007年時中央信託局與台灣銀行合併,所以當年金價高漲的時候,黃金存摺就成為台銀的熱門業務。後來,其他銀行也跟進,陸續開辦了黃金存摺業務。

在這裡我以台灣銀行的黃金存摺業務作為介紹的範本,其他銀行開辦的黃金存摺業務可能會與台銀有些許不同,請再詳細看各家銀行的說明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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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金存摺

提供客戶以存摺方式登載黃金買賣的交易紀錄及保管業務,但黃金存摺不是存款,不支付利息。目前台銀的黃金存摺推出以台幣、美元、人民幣三種幣別計價的交易方式,三種幣別交易的黃金都登錄在同一本黃金存摺,但是不能跨幣別交易買賣。

 

以下介紹黃金存摺常見的幾種交易方式—

 

單筆買賣:不管臨櫃或網銀交易,單筆買賣皆免手續費

新台幣及人民幣計價:以1公克為最低交易單位,以1公克為倍數買賣。

美元計價:以1英兩為最低交易單位,要以1英兩為倍數買賣。

 

黃金撲滿

可臨櫃或網銀設定,設定完成後固定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扣款,扣取設定的買進黃金金額+手續費。設定完成後,就會將設定的買進金額平均分配於每一個營業日去購買黃金,最後一個營業日將整個月下來購買到的黃金存入黃金存摺。

所以,如果設定台幣計價的黃金撲滿,必須要有台幣帳戶;設定美元或人民幣計價的黃金撲滿,必須要有外匯帳戶,因為扣款時是連動台外幣帳號扣款,黃金存摺裡面只會保管黃金,不能存其他存款。

新台幣計價:買進金額以新台幣1,000元為倍數,至少新台幣3,000,未成年人可至少新台幣1,000元。

美元計價:買進金額以美金100元為倍數,至少美金500

人民幣計價:買進金額以人民幣100元為倍數,至少人民幣600

 

定期定額

目前只開放新台幣計價的黃金存摺,而且必須要有台幣帳戶,定期定額的概念有點類似基金,可以臨櫃或在網銀自行設定扣款日,授權銀行在每月的6號、 16號、26(任選一天或以上)扣取設定的買進金額及手續費,買進的黃金存入黃金存摺。扣款金額以新台幣1,000元為倍數,至少新台幣3,000

 

現在【黃金存摺】【黃金撲滿】應該不會傻傻分不清楚了吧?

簡單說,黃金撲滿是附屬在黃金存摺底下的一種交易方式,必須要先有黃金存摺才能使用黃金撲滿這種交易方式。

舉個例子來說:如果黃金存摺是一間飯店,黃金撲滿是每天去投宿的房客,那要先有這一間飯店,才有辦法收留這些房客呀~~

另外,如果會使用網銀的朋友們就盡量使用網銀去操作喔!除了節省寶貴的時間之外,臨櫃辦理的手續費通常都比較貴,以台銀為例,臨櫃辦理所收取的手續費是在網銀自行操作的兩倍喔!!

譬如說:臨櫃開戶手續費100元,已經有台外幣的客戶網銀上自行申辦只要50元。新台幣計價黃金撲滿每月扣款手續費,臨櫃每月收取50元,網銀每月收取25元。所以學會網銀操作,既省錢又方便!

臺銀金鑽條塊(生肖版).png

存到黃金存摺裡面的黃金也可以提領實體黃金條塊或金幣,但因為實體黃金有鑄造、運送、保險等費用,所以提領實體黃金需要補繳手續費才能提領。

另外,要提醒大家,黃金價格有漲有跌,一定要自行審慎判斷投資風險

黃金存摺不屬於存款類別,不計算利息也非存款保險條例的範圍,不受存款保險保障,所以在投資之前一定要詳細評估喔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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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